向量赋值操作符和复制构造函数
Vector assignment operator and copy constructor
假设我有以下代码:
std::vector<myclass> v1;
v1.push_back (x1);
v1.push_back (x2);
std::vector<myclass> v2(v1);
当我运行上面的代码时,将调用x1和x2的复制构造函数来构建向量v2,这似乎是正确的做法。
但是如果我这样重写代码:
std::vector<myclass> v1, v2;
v1.push_back (x1);
v1.push_back (x2);
v2 = v1;
再次调用x1和x2的复制构造函数。这是正确的行为吗?为什么不调用赋值操作符?调用x1和x2的赋值运算符不是更一致吗?显然,对vector对象进行复制赋值并不意味着对其元素进行复制赋值。
如果我有一个类,其中复制构造和复制赋值必须具有不同的语义怎么办?
编辑。在调用V2 =v1之前V2是空的,但是在创建具有2个元素的向量之后不应该调用复制赋值吗?对我来说,这似乎更一致……顺便说一句,当我尝试调用v2=v1时,编译器强制定义myclass复制赋值操作符,即使它没有使用它。
对x1
和x2
调用赋值运算符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您没有对它们中的任何一个进行赋值。v2
的赋值操作符将使其内部数组足够大,可以容纳v1
的所有元素,然后将v1
的所有元素复制到v2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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