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函数类型和函数指针作为C++模板函数参数的区别

Difference in using function type vs function pointer as C++ template function parameter?

本文关键字:函数 参数 区别 C++ 类型 指针      更新时间:2023-10-16

与带有函数类型参数的C++模板的语法有关,但无法消除我的所有疑虑。

之间有什么区别(如果有的话)

template <void F(int)> 
void fun1 (int a) {F(a);}

template <void (*F)(int)> 
void fun2 (int a) {F(a);}

我试着用之类的东西来实例化两者

void called (int arg)
{
...
}
int main()
{
fun1(10);
fun2(20);
return 0;
}

看看clang 3.4和gcc-4.8生成的汇编代码(两者都是-O0),我看不出有什么区别。

我知道,当作为参数传递时,函数的名称会衰减为指向其类型的指针,但无法明确解释在如上所述的模板实例化过程中使用它时会发生什么。我想说,第一个模板中的"F"是"something"的类型,它可以用int参数调用,但不返回任何内容,而第二个模板中"F"则是指向这种"somethings"的指针,在这两个实现中,F的使用方式可以与直接使用函数名和通过函数指针使用函数名时相同。我认为这与函数名如何衰减为指针密切相关,但我有点困惑于标准的哪一部分将其形式化。

类型为"array ofT"或"function returnT"的非类型模板参数被调整为类型"指向T的指针"或"指向返回T的函数的指针"。

[C++11标准,第14.1节[temp.param],第8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