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子构造函数和 VPTR
C++ child constructor and VPTR
在许多来源中,书籍等都写成"不要在子类构造函数中调用this->virtualFunction",并且在某些来源中解释了为什么你不能这样做。因为在施工的那一刻,根本没有创建类。因此,将从子构造函数调用的虚函数将是基类的函数。这意味着在子构造函数体中,该类的 VPTR 指向基本 VTABLE。
所以我的问题是,
在对象构造中,子类的VPTR将被覆盖以在其虚拟表上寻址的时刻是什么?我猜一些自动生成的代码在构造函数主体结束时或构造函数主体执行后执行此操作。
第二个问题是,
为什么在施工结束时 VPTR 被覆盖?也许它有一些重要的原因?为什么不能在构造函数主体开始或基类构造之后重写 VPTR?
Child::Child() :
Base()
//<----- Why not here?
//members initialization
{
//<----- Why not here?
//code
}
在许多来源中,书籍等都写成"不要在子类构造函数中调用this->virtualFunction"
我对此表示怀疑。通常建议不要从基类构造函数调用虚函数,以避免在希望它们调用最终重写而不是基类版本时产生混淆。如果它们在那里是纯虚拟的,你当然不能从基类调用它们 - 这会产生未定义的行为。
在派生类构造函数中,它们是明确定义的,可以执行您所期望的操作。
因此,将从子构造函数调用的虚函数将是基类的函数。
否,在子构造函数主体期间,动态类型为 Child
,虚拟函数调用将使用Child
重写。
在对象构造中,子类的VPTR将被覆盖以在其虚拟表上寻址的时刻是什么?
在所有基类构造函数完成之后,在初始化子类成员之前。 Child
成员函数(包括虚函数(可以从成员初始化器(但不能从基类初始化器(或构造函数主体调用。
您需要小心从成员初始化器调用它们,因为它们可能会访问未初始化的成员。但是在构造函数主体中,所有基对象和成员都是初始化的,因此它们非常安全。
为什么在施工结束时 VPTR 被覆盖?
其实不然。它发生在您用<----- Why not here?
指示的第一个点。
我不同意你过于简化的理由,为什么你不应该调用虚函数。首先,VTABLE实际上并不是由C++标准定义的,实际上是特定于实现的:
何时创建 VTable C++?
标准允许从构造函数调用虚函数,并且实际上应该在该级别的 hirearchy 中正确调用(有一些限制(
C++构造函数:为什么这个虚函数调用不安全?http://www.parashift.com/c%2B%2B-faq-lite/calling-virtuals-from-ctors.html
但是,有很多很多理由不这样做。
- 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尚未调用。对派生类的任何成员的任何访问都将产生未定义的行为。
- 有一个经验法则,你应该让构造函数尽可能简单和愚蠢。这是因为构造函数中的错误处理可能是一个巨大的痛苦,因为析构函数没有被调用,返回感知错误状态的唯一方法是抛出异常。
- 这通常会破坏依赖反转原则,并可能越过得墨忒耳的界限,并且通常会引入对代码的高度耦合。
- "error: no matching function for call to"构造函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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