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须删除吗?

Do I have to delete lambdas?

本文关键字:删除      更新时间:2023-10-16

我在动态分配对象中存储指向lambdas的指针:

struct Function {
    SomeType*(*func)(int);
    Function(SomeType*(*new_func)(int)):
        func(new_func) {}
}
Function* myf = new Function(
    [](int x){ return doSomething(x); }
);
delete myf;

我必须在这个类的析构函数中写一些特殊的东西吗?

不,您不需要做任何特别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您将lambda转换为函数指针),这与告诉您也不需要删除doSomething没有什么不同。

更一般地说,lambdas是未命名的类型,删除了默认构造函数。这意味着您只能通过复制/移动构造它来显式地创建一个带有new表达式的表达式-只有这样您才能调用delete

N4140§5.1.2 [exp .prim.]λ)/20

lambda表达式相关联的闭包类型已被删除默认构造函数和删除的拷贝赋值操作符。

如果不知道你的类应该做什么,就不可能告诉你它的析构函数应该做什么或不应该做什么。

如果类直接分配动态内存(使用newmalloc[不要使用malloc]),那么您必须考虑如何释放该内存。同样,如果类获取了其他资源(如文件指针),则必须考虑如何释放这些资源。通常,正确的位置是析构函数。

问自己:类是否直接分配任何动态内存或获取外部资源?答案似乎是:不,没有。因此,在析构函数体中似乎没有什么特别需要显式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