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化类中函数的多重定义
multiple definition of a function in templated class
我看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但不明白为什么。
template<class dataType>
Class A
{
AFnc();
}
template<> A<int>::AFnc() { }
仅使用专用模板会生成一个错误,说明同一函数有多个定义。它说它是在同一个地方产生的。但如果我添加
template<class dataType>
A<dataType>::AFnc()
{
}
然后它就消除了错误。
为什么?有人能解释一下这种行为吗。
(你需要清理你的语法。我假设实际的代码并没有所有这些语法错误。)
模板函数的显式专门化不再是模板,因为它不再依赖于任何模板参数。从一个定义规则(ODR)的角度来看,它是一个"普通"函数。而且,作为一个"普通"函数,它必须在头文件中被声明,在某些实现文件中只被定义一次。显然,您在头文件中定义了自己的专业化,如果头文件包含在多个翻译单元中(例如,您的"多定义"错误),就会导致ODR违规。
在您的示例中,template<> void A<int>::AFnc()
(我添加了void
作为返回类型)不再是模板。这意味着定义
template<> void A<int>::AFnc() { }
必须从头文件移动到某个实现文件。同时,在头文件中,您必须为这个函数保留一个非定义声明
template<> void A<int>::AFnc(); // <- note, no function body
让编译器知道存在这样的专门化。
通常,请记住一个简单的规则:如果您的函数模板仍然依赖于一些未指定的模板参数,则它是一个真正的模板,并且必须在头文件中定义。但是,一旦您"修复"了所有参数(通过显式专业化),它就不再是一个模板。它变成了一个普通函数,必须在头文件中声明,并且在某些实现文件中只能定义一次。
附言:以上内容适用于非内联函数。内联函数可以(通常也应该)在头文件中定义。
p.p.S.同样的逻辑适用于模板类的静态数据成员的显式专业化。
我猜,您将显式实例化放在了头文件中。然后,它的代码在包括该文件的每个翻译单元中发出。只需移动此代码
template<> A<int>::AFnc() { }
到.cpp文件,并且它将只发出一次。模板方法不会出现这个错误,因为隐式实例化的规则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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