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构造函数需要完全以类的名称命名
Why do constructors need to be named exactly after the class?
构造函数需要与类具有完全相同的名称的原因是什么?这纯粹是犯罪的原因吗?是否可以用不同的名称定义构造函数?
它需要与类具有相同的名称,以区别于其他(非特殊)成员函数。这是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前缀为波浪号时)的一种约定,可以明确地告诉编译器您正在为类创建构造函数,而不仅仅是类中的成员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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